案例基本信息
业务类型:国际贸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涉及国家和地区:美国
案件代理时间:2016年-2018年
代理律师姓名:崔光镐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原告:P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
被告:S公司,是一家苏州的螺丝生产企业。
原告从被告处购买货值4万美元螺丝后转售给美国的第三方L公司。L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螺丝中的垫片有断裂现象。L公司宣称为了更换这批螺丝花费了1700万美元,要求被告S公司来承担这笔损失。
原告于2016年7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自称已向第三方L公司偿付损失218万美元,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该损失以及律师费等,索赔金额高达230万美元。
L公司宣称的质量事故发生后到诉讼之前的阶段,被告没咨询律师,竟自己将部分产品可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检测报告主动送给原告;而且在此后由原告、被告、第三方开会讨论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后,被告自己整理了一份会议纪要,在会议纪要翻译成英文的过程中,将一段原意为“P公司和L公司之间的协商与我方(S公司)无关,我方将只对在P公司认定和审核到的部分进行赔偿”,翻译成“P公司和L公司的协商我方不参与,我方对P公司认定和审核的部分进行赔偿”,使得被告在整个案件中处于被动。原告正是基于此检测报告和会议纪要起诉被告。因为原告掌握着对被告明显不利的两个重要证据,诉讼开始后被告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被起诉后被告找到盈科所律师,盈科所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对原告提交的几百页厚的证据材料详细研究,发现了原告证据链中的两处破绽:一个是原告向第三方L公司发货的发货单中没有载明产品的生产商,第二个是原告与第三方L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并没有对第三方发生的损失额进行审定,没有任何明细及相关费用支出的凭证。
被告方在庭审中询问原告方代理人,获知了这些螺丝产品原告除了被告以外也从第三方获得相同规格产品。
被告方根据原告证据中的两处破绽,通过严密逻辑攻击原告的破绽,主张:第一、原告并没有证据能证明其发给第三方L公司的螺丝就是被告生产的,也有可能是原告从其他生产商进的产品;第二、原告并没有明确证明L公司是否真的发生损失以及具体的损失金额,也没有核对损失金额的具体凭证的情况下,就匆匆与L公司达成赔偿协议,没有尽到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被告方也有理由合理怀疑是原告与第三方L公司窜通,提起恶意诉讼危害被告合法权益。
最终被告律师代理意见基本被法院采纳,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代理律师帮助本案被告完成漂亮的大逆转。
典型意义
本案中,最大的焦点是证据链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原告提交的证据在一些点上看似对被告非常不利,但是原告的证据缺乏连贯性,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原告想要形成完整证据链,除了原有证据外,还必须证明(1)其销售给L公司的是被告销售给原告的产品,(2)L公司的损失是的确存在的、并且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予以支持。但是原告没能证明其转售给L公司的产品是被告生产的产品,也没有在签署和解协议的过程中认真审核L公司宣称的损失的具体明细和相应凭证,因为即使是按照原告提交的那份翻译错误的《会议纪要》,“被告只对原告(P公司)认定和审核的部分进行赔偿”。
可以说,原告缺乏两个关键的证据,直接导致原告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而这些关键的证据所对应的事实关系全部是在境外发生的,中国法院也无法查明这些事实关系。在无法查明事实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这一案例也为一些律师们敲了警钟,即使掌握再有利的证据,也要认真对待,对整个证据链认真梳理一遍,看是否有一些破绽可能会被对方利用。而诉讼中相对处于劣势的一方律师也可以依靠合理的诉讼技巧、缜密的逻辑推理、敏捷的临场发挥来说服法官,使诉讼向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