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基本信息
业务类型:国际贸易、期货金融
案件涉及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国家
案件代理时间:2016年-2018年
代理律师姓名:吴月琴、金易文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一带一路”国家,都是大宗商品资源丰富的国家。我国对于部分大宗商品(如天然橡胶、原油、铜、铝等)的进口,都是高度依赖于泰国、中东等“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在国际市场,利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设立、运营及发展,打造大宗商品的中国价格,对于中国实体经济的支持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2016年起,华诚律师事务所即担任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交易所设立大宗商品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论证、筹建、运营、发展、持续创新等提供了全面、优异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平台设立前期,华诚所从多角度论证了交易所设立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可行性,并针对具体问题,如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交易模式、标准仓单流转过程中仓单属性、登记、质押、转让的法律主体及法律关系、资金存管流程合规性、银行结算账户和交易虚拟账户的法律关系及合规性、交易资金遭遇司法强制措施和执行行为等,进行了专项论证与分析,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在平台筹建及设立过程中,华诚所为交易所起草并审核了包括交易规则(交易、交割、清结算、开票、税收)、专项管理办法、与各方协议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并为标准仓单交易平台涉及的清算系统设立进行了相应的合规性审查,进行了风险预警、管理、处置等围绕风险管控的法律架构设计。
在平台运行及持续创新中,华诚所根据交易所进一步的业务发展规划与创新战略,对交易规则和专项管理办法等基础核心规则,进一步进行了扩容,以涵盖新的交易方式与交易品种。
典型意义
2018年5月28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建设的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线。截至28日收盘,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首批推出铜和铝两个品种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首日成交123笔,共计仓单867张,成交21675吨,成交额4.77亿元。其中铜品种成交12笔,仓单172张,成交4300吨,成交额2.21亿元;铝品种成交111笔,仓单695张,成交17375吨,成交额2.57亿元。
通过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交易,可以在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上全面完善期货市场功能,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并促进市场化的地区升贴水、品牌升贴水和登记升贴水的形成,使实体企业期待的“天天交易、日日交割”的模式成为现实,有助于降低实体企业相关成本,促进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标。
上期所建设标准仓单交易平台,首次解决了期货市场交易标准化与现货市场需求多元化的矛盾,更好满足实体企业需要,深化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利于规范交易秩序,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业务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形成安全、规范、高效的大宗商品市场体系,并将大宗商品的上海价格不断向外辐射,提升上海对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影响力。希望上期所以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线为契机,助推“期现联动”,服务实体经济。